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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 15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红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之以恒抓好维稳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应急处突、群众、寺庙、雅克音乐季、维稳安保等工作,出动警力317人次,车辆51台次,坚决确保红原政治大局绝对平安,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露头就打,办理久马高速聚众斗殴案1件13人,办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5件17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21件26人。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民法典等集中宣传10次,组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快递物流行业预防犯罪等专项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让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1名干警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两联一进”全覆盖工作,投入3万元帮助刷经寺镇社区改善社区文化室、宣传展板、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与县妇联会签文件加强对困难妇女的专项救助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切实惠及农村低收入当事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确保疫情防控“不松劲”,检察办案“不断档”,主动发布社会公告,及时调整办案方式,开展视频提讯、远程庭审等41次。在疫情管控期间,组织干警在乡镇、社区、交通卡点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值班值守、方舱及隔离酒店转运等工作100余人次,先后派出4名干警赴阿坝、马尔康执行抗疫任务,以实际行动诠释红原检察人的责任和担当,让检徽在“疫”线闪闪发光。
认真推进反腐败工作。持续强化与县监委协作配合,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组建职务犯罪刑事办案组,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确保精准打击,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4件4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决定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向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7条,积极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我院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
2022年度收入总计884.08万元,与2021年收入总计860.19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89万元,增加2.7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有所增加。
2022年度支出总计884.08万元,与2021年支出总计950.82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减少66.74万元,减少7.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多,相应的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本年收入合计88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收入628.31万元,占 71.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 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 0.00%;其他收入255.77万元,占 28.9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61万元,占84.11%;项目支出140.47万元,占15.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 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度收入总计884.08万元,与2021年收入总计860.19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89万元,增加2.7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有所增加。
2022年度支出总计884.08万元,与2021年支出总计950.82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减少66.74万元,减少7.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多,相应的经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计减少66.74万元,减少7.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多,相应的经费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类)727.60万元,占82.3%;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7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类)32.31万元,占3.65%%;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46.51万元,占5.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役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4.0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8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 支出决算为2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8万元、津贴补贴273.21万元、奖金61.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1万元、住房公积金46.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7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6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3万元、邮电费2.41万元、差旅费5.84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9.12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占7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 26.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了55.56万元,减少了95.1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了办案用车,2022年无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了0.92万元,减少了47.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9万元,比2020年增加1.66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相应预算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主要是用于履行检察职能。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本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副县级领导干部绩效。
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公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等。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及设备经费。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检察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及设备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外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外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单位缴费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公积金(项):指单位缴纳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共有编制2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名,实有政法编制干警17人,行政工勤编制2个,实有工勤2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10人,实有聘用制书记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决算数为884.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884.0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8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为662.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6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3万元。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140.47万元,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基本支出主要为行政运行支出58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1.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5.7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6.5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一般行政管理支出140.4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资产管理:我院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系统录入,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我院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对自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前瞻性有待提高,不能全面反映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院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各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3日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案件办理的相关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差旅费、办案费、检察宣传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使用744560.70元。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落实党中央相关文件和省委“若干措施”,认真落实全州检察长(扩大)会议部署,按照州院“1396”工作思路和“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贯彻能动检察,以省院“质量建设年”、州委政法委“政治建设年”、州院“效能提升年”为抓手,以推进案件提质增效为重点,在队伍素能提升、规范管理联动、内部监管增力上求突破,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动红原检察“后发赶超、勇争一流”,为加快建设“五个示范”、建成“五个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预算编制、批复情况;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包括资金到位率、实际支出率,具体用途和拨付、使用,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围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变更情况与财政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管理等分析。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权限分明及实施情况。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性、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并根据本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及时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表情况。二是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实施过程管理规范和项目质量可控性的管理程度。
3.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申请红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到我院一体化平台。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拨付232万元,到位率100%。其中办案办案业务费134万元,使用61.05万元。执行进度为45%。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包括办公费、差旅费、警车运行维护费、办案设备维修维护费、检察专网建设及运维费等。
2.资金到位。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拨付232万元,到位率100%。其中办案办案业务费134万元,使用61.05万元。执行进度为45%。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包括办公费、差旅费、警车运行维护费、办案设备维修维护费、检察专网建设及运维费等。
3.资金使用。红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使用744560.70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权限分明及实施情况。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性、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并根据本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及时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表情况。二是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实施过程管理规范和项目质量可控性的管理程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院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28号文件和省委“若干措施”,认真落实全州检察长(扩大)会议部署,按照州院“1396”工作思路和“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贯彻能动检察,以省院“质量建设年”、州委政法委“政治建设年”、州院“效能提升年”为抓手,以推进案件提质增效为重点,在队伍素能提升、规范管理联动、内部监管增力上求突破,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动红原检察“后发赶超、勇争一流”,为加快建设“五个示范”、建成“五个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审查逮捕人数(人):已完成。
审查起诉人数(人):已完成。
立案监督案件办理数(人):已完成。
民事案件办理数(件):已完成。
行政案件办理数(件):已完成。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件):已完成。
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数(件):已完成。
国家司法救助人数(人):已完成。
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案件数(件):已完成。
购置检察业务技术装备(台套):已完成。
购置检察通信设备数量(台套):已完成。
购置信息网络设备数量(台套):已完成。
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数量(台套):已完成。
购置其他业务装备数量(台套):已完成。
质量指标:
1.案件办结率:91.86%。
2.购置装备合格率:100%,已完成。
(3)时效指标: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时限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合、检察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该指标已完成。
(4)成本指标: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大于5%,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该目标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基层检察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我院2022年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3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公众满意度:该指标全年完成值为100%,已完成。
(2)办案人员满意度:该指标全年完成值为100%,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度,我院总体绩效目标,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滞后。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资金于当年7月下达,下达时间较迟,很多办案业务经费还未拨付,资金使用较慢。造成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滞后、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3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