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走深走实,5月8日,红原县人民检察院与红原县教育局、红原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讨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同推进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确保将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挡在校门外,从源头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会议由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明华主持。他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主要内容,介绍了建立我县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近年来全国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熟人作案、反复作案等特点,通过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防止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可以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性侵害犯罪的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护。检察院未检干警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如何落实该制度的可行方案。经与会单位的充分协商,大家对建立我县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达成了共识。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表示,将积极配合落实该项工作,会上讨论通过了《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红原县教育局 红原县公安局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红检会〔2021〕1号),该意见共十四条,规定了三方主体各自的责任、入职查询的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查询结果的应用、执行与责任追究等内容。此外,各单位均确定了1名联络员定期互通工作贯彻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查询、反馈、查询用途以及查询结果应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预防性侵犯罪的铜墙铁壁,让孩子安心、家长放心、社会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