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2日,我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张琪、政协委员若巴、人民监督员日机磋同志参加我院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审查听证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
此次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审查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明华主持,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张琪、政协委员巴文、人民监督员日机磋同志担任公开听证员,参与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陈茜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处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和申请人的诉求后,又详细听取并询问了案件承办人及申请人意见。经过认真审查慎重评议,全面发表观点,他们和其他五名听证员形成一致审查评议意见,同意给予申请人罗某救助金 113860元。
会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由衷的说到:我
们通过参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了解,还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的温情。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不仅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送到了群众心坎上,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检察机关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上做到很到位,我们非常支持,也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希望红原县检察院能为更多符合国家司法救助人员送去温暖,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公开公正为民执法理念,我们也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助力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