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大检察官研讨班总结讲话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紧紧围绕大局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作总结讲话。程丁 摄
【提要】
五项重点工作
■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完善与各级监察委的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三个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
■坚定不移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
■下大力气提升能力补齐短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7月26日在大检察官研讨班总结讲话要求,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理念、路径、具体工作方法已经明确,要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确保这次研讨班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
大检察官研讨班7月26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与会人员观看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的视频专题片,江苏、北京、山东、上海、陕西5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并与参会的大检察官、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进行了互动。
张军从三个方面总结了这次研讨班的收获: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向更明了,做好检察工作的压力更大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信心更足了。
结合分组讨论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张军对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张军指出,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大局展开。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第一,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措施。第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真正把“四个意识”体现和落实到专项斗争中,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第三,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最高检已经专门下发指导意见,提出8条工作措施和要求。各地要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铁面司法,勇于担当,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第四,完善与各级监察委的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要以沟通协调为总基调,逐步建立起十分明确、严格的规范和程序。第五,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今年前6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4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61件。总体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亮点,但仍有短板和弱项。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关于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要以专项报告和机构分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从思想观念、机构设置、力量投放上逐步改变“重刑轻民”的状况。
张军要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今年以来,最高检党组围绕提高办案质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掌握运用好。提高办案质量,要落实责任。各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带头办好案,自己办的案件,质量要成样板,引领全体检察官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要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今年最高检“改版”了检察指导性案例,突出了检察特色,重点反映“指控与证明犯罪”过程,已发布一批3个案例,这项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加强。
张军要求,要坚定不移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任务,要在“精装修”和落实上下功夫。下半年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了解决“下改上不改、上推下不动”的问题,首先从最高检自身改起。各地的改革必须符合本地实际。
张军指出,要下大气力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在人才培养方面,统一招录检察人员要科学设置招录条件,真正实现招得进、留得下、用得好,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实现员额检察官调剂使用。在强化审查逮捕职能方面,继续扎实试行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要加强检察理论人才培养,加强与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系,形成重视理论、用好理论的氛围,用理论指导好检察工作。在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最高检要做好顶层设计,吸收省级检察院的成功经验。
张军强调,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理念、路径、具体工作方法已经明确,要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抓好落实。抓落实,首先要从最高检做起。对这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分管检察长和各职能部门,发到省级院。各地落实中的问题,与最高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抓落实,关键是“关键少数”要积极主动承担起领导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带头把工作做好、做深、做实。抓落实,重在一个“实”字。不要搞简单的层层传达,要通过调研找准症结、扭住关键,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对落实情况,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不实问题突出的要追责、督查。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院领导孙谦、李如林、许卫国、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出席会议。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