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检党组〔2016〕3号 签发人:彭忠勇
中共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提请郑晓渝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请 示
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任命:
陈茜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兼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德彦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李祥红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兼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佳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职务;
纳么措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郑晓渝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陈茜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珍卓玛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职务;
马可兰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职务;
格桑曲珍同志红原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妥否,请予审批!
中共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