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在红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忠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县委、县政府“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维护稳定意识,着力推进平安、法治红原建设
全力开展反防斗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认真开展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加强自焚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认真做好维稳防控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维稳形势,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全院干警充分认识维稳工作及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寺庙工作组、群众工作组、应急处突、卡点执勤及机关安全保卫等维稳防控工作,实现了维稳防控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有机统一,在维稳防控工作中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013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29件35人,经依法审查后批准逮捕28件3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批捕率96.5%,案件审结率100%。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1人、纠正漏捕1件1人、协助办理上提一级案件1件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31件40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8件36人,所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二、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从着力强化侦查理念、提升办案技能和规范办案行为入手,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得到了县委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我院共受理贪污贿赂举报线索5件5人,初查4件4人,其中立案侦查1件1人(红原县龙日乡原卫生院院长颜福军贪污5万元大案,被告人颜福军被法院做了有罪判决);反渎局共受理案件线索3件,初查3件。在深入开展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查办1件贪污案件,移送纪委监察部门处理1件。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了专项检察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我院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新方法、新机制。以举报周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在信用联社、医疗、卫生、国税等行业和部门开展了以系统预防、整体预防、个案预防为体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体系,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就针对卫生系统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制堵漏,同时形成了《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和预防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报告》,并将报告呈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
三、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13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次。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
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在立案和侦查监督方面,依法不批准逮捕1件1人、提前介入7件11人;二是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判决监督,强化对县法院依法公正、严格执法进行监督;三是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羁押期限、罪犯留所服刑、减刑、假释及办理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留所服刑3件3人,开展安全大检查32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继续保持了“零”超期目标;四是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同时,对我院自行侦办和公安提请批捕及移送起诉的6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办案责任意识和办案质量意识。五是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深化开展涉检案件“零上访”,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先后接待来信来访11人(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六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和效率关。充分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捕诉协作监督机制。
四、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围绕大局,积极开展联系乡(村)帮扶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工作。我院根据县委的安排,指导、督促联系乡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推进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我院领导带队先后多次深入联系乡(村)进行调研、走访、慰问,及时了解联系乡(村)组织建设、社会稳定、民生工程等,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全年为联系乡(村)提供资金物质帮扶30000余元。在帮扶工作中,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强化发展意识、稳定意识、法制意识的宣传教育。
五、强化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认真抓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一是开展“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大调研、大讨论、大体检”等专题活动,坚持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班子建设,使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做到了班子间分工不分家,促进了班子的协调高效运转。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准则规定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班子的决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好地发挥了班子的核心作用和整体效能;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我院现有干警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现状,加大了职业培训投入,要求干警积极参加相关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考学习等,以达到提高全院干警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目的。今年,选派多名干警参加上级院安排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改善了队伍结构,提高了干警的专业水平;四是加强“科技强检”和检务保障工作。全力保障检察专网、内部计算机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及三级机要通道的正常运转,扎实推进统一业务软件的应用、分级保护建设、网络平台建设等部署准备工作,不断加大各类信息设备的畅通保障工作。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院干警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还需加强;三是检务保障、信息化运用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四是在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畅通红原、幸福红原、魅力红原、现代红原、和谐红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我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中心,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更加自觉地把我院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稳定、民生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集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发展的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办案规模,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积极推动平安红原建设。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策划实施的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打击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的非法集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继续深化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重点打击自焚闹事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和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有效应用抗诉以及列席审委会、纠正审理违法意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刑事裁判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的案件和刑事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民事行政检查工作为契机,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正确妥善处理全面升华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建设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积极参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刑事犯罪发案规律、特点和趋势,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
统筹谋划,夯实自身建设基础。更加注重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从线索摸排、初查、立案,到侦查取证、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及案件侦查终结和起诉等各个环节,准确研判,严格把关,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的检验,以铁的纪律严格禁止违法违规办案;二是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把造就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政治学习和采取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做好上级院组织的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工作。加强“双语”人才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使用,加大援藏受援工作力度,选送年轻干部到对口援助院挂职锻炼、跟案学习。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丰富文化建设载体,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三是全面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廉洁从检,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拿检察权做交易、谋私利,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四是全面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建设。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进一步推进我院机关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援藏援彝受援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各项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全面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保密建设。
实现目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加强调目标的一致性,凝心聚力,拼搏进取,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服务大局水平有新提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统筹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建设“畅通、幸福、魅力、现代、和谐”红原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新突破。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三是司法为民作风有新转变。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和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改进作风,增强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以教育实际活动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四是检务保障有新推进。检务保障更加有力,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全面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中共红原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我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