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州检察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
2014年上半年全州检察工作视频会于2014年7月31日在州人民检察院主会场召开,各县院分会场同步进行。参会人员有州院领导、州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州院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州院全体干警、各县院检察长、各县院领导、各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县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院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央领导同志、省委领导同志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相关精神,听取了马尔康、金川、小金、理县、若尔盖、松潘县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会上,州院王疆立检察长就2014年上半年全州检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提出意见。下面就会议情况作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着力推进依法治州和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稳步推进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努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州和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70件257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0.4%,起诉205件329人,同比分别下降12.8%和6.5%。其中,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2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犯罪,批捕35人,起诉44人;突出打击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批捕114人,起诉155人;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20人,起诉2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3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18人。深入开展反防斗争,圆满完成“二号专案”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被告人中被判处死缓2人、无期徒刑2人,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查办民族地区小流域现代农牧业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截止6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6件3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4件35人,同比分别上升41.2%和59.1%,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要案1人,大案23件3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三)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6月,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州侦查监督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为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件1人;重点监督明显构成犯罪而不立案和明显不构成犯罪而立案,以徇私枉法等严重情形,监督立案2件;加大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力度,追捕2人,起诉6人;对重大案件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1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不断强化对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安全大检查160次,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45次,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26起。
(四)认真做好民生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认真解决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1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5人,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3人,及时介入安全事故调查9起,认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救助6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五)强化自身建设措施,着力提高检察机关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禁规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014年以来,全州检察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回顾总结2014年上半年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王疆立检察长就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东明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机关高级检察官研讨班工作要求,推进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深刻认清“三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当前复杂严峻的维稳形势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二是依法治州、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全面深化改革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
(二)正确把握“三个定位”,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全面发展进步。
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牢牢把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的方向定位,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挺身而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牢把握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定位,敢于开拓,敢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支撑点和落脚点,为民执法、为民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稳定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法律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三)着力补齐“三块短板”,在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科学发展上出实招。
一是着力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法律政策允许前提下大胆探索,如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主副岗工作制、专兼并用、资源整合,实行“1+1”导师带教制、定期跨岗锻炼制、检委会兼职秘书制、专门人才库等举措,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二是着力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抛弃观望、等待、抱怨的思想和情绪,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三是着力解决“创新不足”的问题,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开展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首先做好基础工作,其次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和总结提炼,最后达到检察工作更富成效、检察队伍更添活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的。
(四)充分履行“三大职能”,为推进依法治州、全面深化改革和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维稳工作;二是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提高侦查能力,强化办案安全,增强预防实效;三是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突出侦查监督工作专项活动,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快推进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切实强化民行检察监督。
(五)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全面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重点,化解难点,继续抓好修改后“两法”的学习培训,严肃治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杜绝违规线下办案,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把此作为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决纠正“四风”,抓紧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检察职业信仰和职业精神树立、加强纪律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八化”建设,坚持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不断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2014年下半年,我院一定要在红原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2014年上半年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