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时刻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积极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12月8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忠勇率院分管副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相关人员等一行四人,到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与邛溪镇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忠勇从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领导、加强监督,狠抓落实等方面作了讲话,彭检强调,此次活动是我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的具体表现。红原县邛溪镇党委书记邓咏梅也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等方面做了讲话。我院分管副检察长王明华从农村基层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危害性及犯罪原因,对策和建议等方面对镇机关、村、“两委会”相关人员做了一次专题警示教育。
此次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得到了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一致好评,认为此次共建活动意义重大,预防职务犯罪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的干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镇、村相关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管理好权力,用好权力,规范行为,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使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阳光下运行,使我们红原县更加和谐稳定。
此次与红原县邛溪镇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是我院全面结合工作实际,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举措,是我院在全州首次开展与乡镇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到社区,教育镇、村、社区两委干部时刻廉洁自律,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时刻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