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模式 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实行法律监督,我院以创新社会管理为载体,以实现人性化管理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定位,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截至8月,辖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3名,依法提示解除矫正6名,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一、统一领导 加强沟通
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监所检察部门干警为成员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登、漏管、衔接工作不到位等情形,我院与司法局、法院、公安部门协调,建立了联席专项检察制度、台账定期核对制度、定期沟通通报制度等,搭建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
二、创新方式 主动出击
以每年定期开展的2次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为载体,深入辖区11个基层派出所、司法所,通过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查看台账、抽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与矫正对象面对面等工作,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信息衔接机制,完善相关文书,提示相关单位按期对矫正对象入矫、解矫,截至目前,无一延期、超期案例,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动态监督工作。
三、延伸触角 下沉检力
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一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重点查看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准确,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入矫、解矫手续,对矫正对象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脱管现象等。密切关注新增社区服刑人员、以往有多次劣迹人员、即将到期解矫人员的矫正情况,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犯罪原因清、犯罪事实清、家庭情况清、活动范围清、改造表现清、思想状况清。二是深入9乡2镇基层派出所、司法所,通过座谈会、一对一交谈等形式,主动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及矫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树立生活信心。